院属各行政班级,各辅导员老师:
为了帮助湖南贫困学子完成学业,促进教育公平,形成公益传递圈,按照《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“公益奖学金”评定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,成员如下:
顾 问:张娴 杨虎智
主 席:戴建宇 蔡惠萌
副主席:武湘梅
成 员:张莎莎 汪崟 齐泽湘
二、资助标准
公益奖学金:3000元/人/年
三、评定范围
我院2021、2022级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。
四、评定名额
我院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本次奖学金评定。
五、评选条件
(一)新增资助对象
1.2021、2022级学生(城南一、二年级学生不参评);
2.曾参与、组织或策划公益活动,且未来有意愿参与公益活动;
3.自愿进入公益奖学金积分评定机制,积分达60及60积分以上可申请下一学年的公益奖学金;
4.学习勤奋,成绩优异者优先。
(二)已资助对象
1.2021-2022年度在公益奖学金积分统计达标;
2.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,且上学年成绩未挂科;
3.资助期间积极参与或组织基金会的相关公益活动。
六、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
时间:2022年9月26日
材料提交方式:由各班辅导员统一提交
七、项目实施细则及评定流程
(一)实施细则
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,每名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:
1.《hy5900cc海洋之神网站首页2022年太阳慈善基金会“公益奖学金”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1);
2.个人典型事迹材料模板。(见附件2);
3.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含本人参加公益活动的照片、志愿者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(打印出来的照片应标注明公益活动的时间和名称,最好请相应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盖章证明。照片中本人清晰可辨认。)(见附件3);
(二)评定流程
八、注意事项
1.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
2.各位辅导员老师、学生必须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,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、准确,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,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方可上报学院。
3.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及上述文件,择优确定2名学院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。
4.各种表格的格式、大小不能更改,对于上交的材料(含纸质稿及电子稿)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,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。
5.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(如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帐号等)准确无误,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。对于不按程序、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,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。
6.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,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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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21日